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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南京国际美术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3-12 10:16:50  浏览次数:6723

关于参加南京国际美术展的通知

 

各位书画家:

    日前,我院接到南京国际美术展组委会的邀请及征稿函,南京国际美术展将于2014年10月8日至14日在南京市盛大开幕。如我院书画家有意参加者,请与院秘书处联系(电话:0898-65367542),以便报送名单。

特此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 海南省中山书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二0一四年三月十一日

 

附件:《南京国际美术展征稿函

 

  


南京国际美术展征稿函


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积极响应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,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,由民营机构举办的首次大型国际美术展——“南京国际美术展”将于2014年10月8日至14日在南京市盛大开幕,这将是继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后,南京市举办的又一国际盛事。现将此次美术展相关事宜公布如下:
一、美术展目的
  构筑中外文化艺术交流的桥梁,选拔有潜力的优秀美术家,培养国际上认可的知名美术家、艺术家,提高中国美术作品在国际艺术舞台上的影响力和地位,培育、建立适合国际艺术品交易规则的中国艺术品公开市场运作体系。
二、美术展宗旨
  为中国美术艺术界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,提高中国文化艺术对外的开放度与融入度,全面提升中国美术艺术在世界美术艺术发展历史中的作用和力量。
三、美术展性质
  非商业性、非盈利性。
四、美术展展期、展地
  时间:2014年10月8日—14日
  地址:南京国际博览中心
五、组织机构
  主办单位:中国侨商联合会、江苏省文化厅
  承办单位:南京财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南京利源集团、南京布罗德文化投资有限公司
  协办单位:世界各国华人华侨联合会、侨商组织、美国芝加哥艺术学院、哥伦比亚大学艺术中心、江苏省国画院、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、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等
  支持单位:江苏省侨联、江苏省侨商总会、江苏省海外联谊会、江苏省海外交流协会、南京市公共外交协会、南京市人民政府会展业办公室、南京市政协画院、各省市美协、国内各大美术院校
  媒体支持单位: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中央电视台、凤凰卫视、美术报、现代快报、扬子晚报、南京日报、金陵晚报、雅昌艺术网、中国侨商网、中国美术网、华夏艺术网等国内外百余家新闻媒体单位
六、2014年征集主题
  多彩世界
七、参展作者、作品要求
  1、1989年以前出生的,中外美术艺术家。
  2、参展作品为作者近期原创作品,无论参加过何种展览,只要享有自主知识产权,均可选送参展。
  3、题材不限。
八、入选作品要求及规模
  1、中国画:350件,其中书法50件(作品最小四尺整张,最大丈二整张)
  2、油画:250件(作品尺寸不超过250cm×250cm)
  3、水彩水粉:50件(作品尺寸不超过250cm×250cm)
  4、雕塑、版画:100件(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,特殊尺寸等可与组委会联系)
  5、当代艺术:50件(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)
  6、美术学术报告:100篇(每篇不超过1万字,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)
九、奖项设置
  金奖10-20名,奖金各2万美元,颁发获奖证书;
  银奖40-60名,奖金各1万美元,颁发获奖证书;
  优秀作品奖100名,奖金各5000美元,颁发获奖证书;
  上述获奖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由组委会统一收藏,获奖作者将优先享有与承办方签约、加入艺术家成长计划的机会。评选结果将在中央电视台、人民网、中国美术报、雅昌网等海内外媒体上公布。
  未获奖作品,艺术家可选择退件,或与承办方签约参加艺术家成长计划。凡要求退件者,退件费用自理。退件过程中产生损伤,组委会概不承担任何责任,也可自己办理退件手续。
十、征集时间与评选原则
  1、作品照片寄送截止日期:2014年5月10日
  2、作品原件寄送日期:2014年5月20日—6月30日
  3、评选原则:
  作品将采取“电子图片初评、原件作品复评”两个步骤。评审综合考虑如下因素:原创性、学术性、艺术性。
十一、宣传出版、展览费用
  1、本次入选的全部作品将由组委会颁发参展证书,并录入由组委会出版的“南京国际美术展”参展作品集。
  2、荣获金、银奖作品作者,由组委会负责,在新华网、人民网、新华日报、江苏卫视、现代快报、金陵晚报、美术报、雅昌艺术网、艺术品投资空间等媒体、刊物上选择进行专题报道。
  3、获奖作者应邀出席美术展开、闭幕式等活动除交通费用自理外,其它相关费用由组委会负责。
  4、获奖作品和签约画家作品将在海内外巡展,展览费、保险费、运输费、宣传费、出版费、宴会费、定制演讲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。
十二、参展要求
  1、每位作者提交3件以内作品的图像资料参与初评。初评以实物照片与电子图片相结合的方式。投稿者可自行选择电子邮箱发送、寄送冲印实物照片或图片文件光盘等任一方式,请勿重复投稿。投稿者须填写统一制定的“作者登记表”及“作品信息表”,表格参见本征稿函附件(复印有效),亦可从南京国际美术展网站(www.njiaf.com)“资料下载”处下载后填写。表格填写务必清楚,不漏项。
  2、2014年5月10日之前请将填好并签名的表格(电子版或手写版)及所提交作品电邮至指定收件电子邮箱tg@njiaf.com,或寄到南京国际美术展办公室(地址见“十四、美术展办公室联络信息”),以供评选。所有参选资料存档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  3、进入复评的作品需寄送原件,寄送前请至官网www.njiaf.com“资料下载”处下载 “复评作品信息表”、“作品标签”(粘贴或按格式用铅笔写在作品背后)及相关协议,打印并填写签署后与投稿原件一并寄送至承办方。2014年6月30日前,入选者需将包装好的参展作品运送至组委会指定地点。
  4、组委会保留以下权利:自由展示、复制获奖及入选作品,对参展作品进行自由拍照并公开免费使用照片,公开免费使用作者签署在报名表及网站上的个人信息。
  5、参展作品由作者自行选择是否装框。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,要求坚固、便于搬运,如作品在送达组委会收件点之前的运输过程中受损,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,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。
十三、其他事项
  1、参评作品是参评者原创作品,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、著作权、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。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复制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  2、凡申请参加本届南京国际美术展的作者,均被视为已同意本文件及报名表上的内容。南京国际美术展组委会对本文件条款内容有最终解释权,并对所有获奖作品有最终裁定权。
十四、美术展组委会联络信息
  地址: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南路646号南京凤凰山艺术园七号楼一楼
  官方电话:400-025-7782, 传真:86-25-52121959;52100595
  E-mail: zwh@njiaf.com
  中国南京国际美术展官方网址:www.njiaf.com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京国际美术展 组委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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